以華航空服員為主的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取得罷工權,傳出華航要求離職、退役空姐回鍋救援、彌補未來罷工時的人力缺口,空服員工會昨上午前往交通部民航局,要求民航局給出飛安承諾。民航局表示,只要機上空服員不符規定,立即制止飛行。

空服員工會質疑,華航如果在罷工期間,違反「航空器作業管理規則」(AOR)、甚至是人力不足「1個門配1個空服員」時,民航局該如何處理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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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航局標準組組長林俊良表示,空服員是飛行運作非常重要的一環,依照《民航法》及《飛航作業管理規則》,每架飛機都有最低空服員派遣人數要求,任何航空公司的日常飛行,只要飛行組員人數不夠,一定立即制止飛行,如果在飛濾水器 光頭水行計畫上,已預知休息時間不足,也是立即制止。

針對華航打算召回離職多年的退役空服員,在罷工期間上機執行飛航勤務,並表示只需受訓4天即可,華航現職空服員、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發言人黃慧甄表示,之前申請留停返回工作岡位時,華航要求她上課5天,再加上3天不同機種訓練、每一趟實際飛行考核。她質疑,華航竟跟離職空服員說「只要上課4天,就可以回來飛」,合理懷疑華航已和民航局私下達成協定,允許華航不按規定進行。

林俊良指出,空服員的訓練要求在《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》中都有規定,如果是空服員的「恢復資格訓練」,離開空服員勤務2年內回到工作,要接受4天地面學科訓練、各機型往返各一趟;如果是2至4年,要2至3周地面訓練、各機型往返一趟,如超過4年,就要比照新進組員受訓3個月,航空公司如違反規定,可開罰60萬至300萬,且現場檢查如發現違規,將立刻制止飛行。

(中國時報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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